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5 17:1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新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半地埋式净水厂一座以及上盖办公区、工业厂房。半地埋式净水厂工程选址于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南部,东侧为黄沙山,南侧为汇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S306鹿唐线,北侧为威能环境,规划总可用用地面积为12.6ha(约189.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一座,土建设计规模15万m3/d,近期设备安装10万m3/d,处理后尾水通过新建排污口排入頔塘。新建厂外配套进出水管线约38.8km,新建提升泵房3座。远期增加设备安装5万m3/d,处理后尾水通过再生水回用泵,出水用于景观、河道用水、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本项目净化厂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内容

保护对象

环境功能区

方位

与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金盖山旅游景区

120.064687

30.800937

景区

景区

一类区

2418

东山村

120.039886

30.803805

约500人

 

 

东北

1636

施家桥村

120.057263

30.775928

约500人

东南

2430

妙西村

120.012073

30.779941

约1000人

西南

1922

妙西镇

120.008490

30.782677

约2000人

西南

2664

渡善村

120.026857

30.795798

约1500人

西

404

沙家浜村

120.027576

30.802426

约1000人

西北

275

东边村

120.011665

30.804016

约1000人

西北

2401

基山村

120.020195

30.813466

约900人

西北

2396

长西村

120.042307

30.815507

约800人

2233

2厂外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期沿线大气环境、声环境一览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内容

保护对象

环境功能区

方位

与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碧浪污水厂—湖州净化厂进水管线、湖州净化厂—頔塘排污口排水管线

东湖家园社区

120.116615

30.852537

约2500人

居民

二类区

44

唐南村

120.118685

30.845843

约1500人

25

浮玉社区

120.112050

30.847943

约2000人

124

都市家园

120.100886

30.850091

约3500人

155

定安社区

120.097491

30.849882

约1500人

178

黄墅村

120.084216

30.844402

约1000人

西

44

湖州市东风路小学

120.111755

30.851703

约1000人

学校

177

湖州月河小学

120.109797

30.848477

约1000人

88

湖州市特殊实验学校

120.088140

30.846779

约2000人

西

98

湖州交通技师学院

120.089262

30.844327

约3000人

东南

0

湖州市新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南校区)

120.077630

30.837486

约3000人

西北

200

凤凰污水厂—康山大道进水管线

陈板桥村

120.077208

30.879448

约2000人

居民

东南

99

罗师庄村

120.062541

30.872496

约2000人

西

10

七里亭佳苑社区

120.050493

30.863913

约2500人

东南

14

陆家兜村

120.042425

30.849547

约4000人

东南

89

石泉桥村

120.035837

30.846918

约500人

西北

126

浙江省湖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20.046177

30.861445

约1000人

学校

西

19

湖州市西凤漾幼儿园

120.048141

30.862049

约500人

东南

63

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

120.039174

30.850094

约3000人

西北

87

 

3 本项目周边水环境概况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环境要素

方位

与项目厂界最近距离约(m)

备注

1

頔塘

地面水环境

/

0

Ⅲ类水体,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等水环境保护目标

2

老龙溪、东苕溪、妙西港、东苕溪等

地面水环境

/

管线穿越或管线附近

Ⅲ类水体

3

项目区域所在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

同一水文地质单元

/

Ⅲ类水体,不涉及饮用水源水源、地下水资源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

4 本项目周边主要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要素

敏感目标名称

方位

与项目厂界最近距离约(m)

保护类别

1

土壤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

2

农田

厂界外200m范围内农用地

农用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1.地表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t/d,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直排頔塘,出水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本次对頔塘水域水动力环境采用河网一维数学模型来进行预测与分析,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水时,丰水期无超标现象。枯水期,在尾水正常排放工况下,本项目排污口附近水域化学需氧量(CODCr)和总磷(TP)存在超标现象,超标水域位于頔塘,超标长度分别为0.5 km和0.4 km。平水期,在尾水正常排放工况下,本项目排污口附近水域化学需氧量(CODCr)存在超标现象,超标水域位于頔塘,超标长度为0.1 km。其他指标未超标,均未超过上下游核算断面。按照所在III类水功能区标准浓度进行控制,经模拟预测,在正常工况下上下游核算断面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90%,能够保持10%的安全余量,均能满足相应水功能区的目标水质要求。

      通过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尾水非正常排放、事故排放会对頔塘及附近水域产生一定范围内的水体污染,但及时关闭尾水排放闸门,并配有进、出水在线检测系统,同时制定全厂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杜绝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水。在做好各项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有效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水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因此,在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检修、人员培训、强化污水处理厂管理等措施,从源头上降低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应做好应急预测和应急措施准备,一旦发生尾水事故排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应急污染防范措施,降低尾水非正常排放对頔塘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恶臭污染物 H2S、NH3在区域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3.16%、8.71%,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在废气处理装置故障的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较正常工况时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因此,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此类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3.声环境

      正常工况下,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的基础上,污水厂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或4类标准要求,对各敏感点贡献值叠加现状本底值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4.地下水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泄露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范围较小,且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这与地下水迁移速率较慢显著相关。即使影响范围较小,本环评也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须即使停运检修。

      本项目须对污水池池体实施严格的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巡视及检查,在强化地下水应急的基础上,避免池体发生泄漏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厂区范围内做好污水的收集、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管道和构建筑物的跑、冒、滴、漏,污泥储于储泥池并在脱水后及时清运,本工程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固废处置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废焦和生活垃圾。其中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脱水后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废包装材料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和废焦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经分析,以上处理方式、途径具有可行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7.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工程位于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南部,东侧为黄沙山,南侧为汇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S306鹿唐线,北侧为威能环境,规划总可用用地面积为12.6ha(约189.5亩)。污水厂拟建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周围无特殊生态保护目标。项目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和工业用地,且本工程为半地埋式污水厂,工程直接占地较传统地面建设模式可减少占地面积,从而工程减少占地影响。

      对于陆域生态,项目工程占地为12.6ha(约189.5亩),拟建地块现状为空地,原有植被以杂草和少量树木为主,生态结构简单。本项目实施后,会造成一定量的植被生物量损失。工程所在区域无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损失的植被均为当地常见物种,或人工种植的作物。对整个区域环境而言,植物损失量小,且不会造成物种减少,对植物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城市化程度较高,主要为城市建成区,生态环境不敏感。由于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区域动植物种类相对较少,群落的结构单一,主要由一些小型哺乳动物、无脊椎动物、鸟类、两栖爬行类动物组成。项目永久占地对当地动物局部的栖息空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本项目拟建地周边现状主要为荒地,评价区内有许多动物的替代生境,动物很容易找到栖息场所,工程占地面积不大,对动物的影响也较小。

      对于水生生态,根据污水性质,对鱼类影响较大的水质因子为有机污染物。根据地表水模拟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断面均可满足相应水质目标要求。因此,正常排污情况下,项目对区域鱼类生存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在事故排放工况下,各污染物对頔塘水质将产生一定影响。此时污水排放会对论证水域鱼类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考虑到非正常和事故排放工况发生的概率较小,且在事故发生时,启用污水厂事故池蓄存污水可以降低或避免对所在区域河段鱼类的不利影响。

      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西南泵房至凤凰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尾水管道工程均有部分管段以顶管贯穿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管道在河床下约11m,保护区内无涉水施工。工程对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项目的施工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的数量,通过采取针对性地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不会改变翘嘴鲌、青虾等等鱼类和虾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结构和功能。项目运营期顶管穿越保护区河底,且工作井和接受井属于陆域范围,不会对保护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对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运营期通过加强管理,可有效减缓本工程建设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从水生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时间来看,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的生活污水、细格栅等设备的冲洗水、污泥脱水车间污泥脱水上清液及储泥池放空产生的废水等,该废水收集后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污水厂工程采用“预处理及一级处理(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二级处理(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焦滤池)+加氯消毒池”处理污水。日常运行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运维管理,确保净水厂正常运转,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半地埋净化厂,并对主要恶臭污染物产生环节加盖密封,净化厂恶臭污染物经臭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分别进入两套生物过滤+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组合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泵站工程恶臭污染物经臭气收集管道收集后分别进入化学洗涤+生物滤池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DA004)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控制措施

      本工程为半地埋净化厂,并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防腐防渗设计,确保本工程盛水构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采用分区防治措施,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设立观测井,进行地下水水质跟踪观测。

      5.固废控制措施

      污泥经脱水、就地干化处理,含水率降至80%以下后外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由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和废焦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

      6.风险防范措施

      对污水厂地面、污水处理区域、加药间等进行防渗处理,安排环保专员定期巡查,发现泄漏及时封堵、处理,严格规范员工生产操作流程,定期对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一项环保工程,有利于改善湖州市区水域地表水水质,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触及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未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南太湖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和 《吴兴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监测。

      综合以上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文件查阅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爱山街道杭长桥中路118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876827211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碧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远洋国际中心E座701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9106569737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2-2668510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pdf

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pdf